近日,家住徐汇区陕西南路188弄的唐先生向“新闻广场同心服务平台”求助。他有房子,但由于有人故意破坏,他无法回到隔壁邻居陈女士那里。他们的房子是租来的酒店。几十年来,她一直住在二楼,不得不与另一个邻居共用浴室。四年前,隔壁住了一位姓陈的女邻居。唐叔发现自己有时会出现大声说话等异常行为。求助:唐先生:他搬出去没多久,他妈妈就过来打招呼,说她很生气,让我们邻居把他带走。后来我们了解到,他会在拼团的背上说一些不相关的话,汪汪叫,说他们一家人出国了,吃什么好吃的,去哪里玩,他们家里有什么节目。起初,唐先生并没有在意。转折点发生在今年夏天,当时陈女士在唐先生家门口带着一个小女孩。半夜竖琴工具,把浴缸和马桶带到了共用浴室。由于无法居住,害怕,唐先生和妻子只能在别处租房子。求助: 唐先生:你绑架我,分散我的注意力,甚至在你洗澡的时候把门踢开。当我儿子洗澡时,他把门踢开了。你是一个女人,他是一个正在洗澡的男人。不清楚你是否踢开了门。这会毁掉他的未来。随后,记者来到唐大爷家,看到木门上有被利器敲击的痕迹;二楼浴室的浴缸龙头完全坏了,导致浴室无法使用。 “半夜隔壁邻居敲了,而且不是一下子敲的。他把浴缸里的所有水龙头都敲了,乱七八糟,满地都是,马桶也被撞出了一个大洞。”那么,陈女士为何要造成破坏呢?记者发现上面写着一些东西公共浴室的镜子上有紫色标记:这栋房子由两个家庭共用。我有一把锁和一个水龙头。请法庭主持公道。唐先生说,两人互动不多。对方曾表示希望重新提供厕所区域供公众使用,并更换卫生设备。求助:唐叔叔:他搬家那天,我给了他卫生间的钥匙。您可以使用这个浴室。有时它被锁了,你可以用钥匙打开它。我告诉他,房票上提到的东西都是适合使用的,所以大家都可以使用,不会有任何问题。是租的,包括卫生间,我们没有动过,也没有加一个架子。隔壁楼的一位住户告诉记者,虽然他们对陈女士不熟悉,但能感觉到他很容易激动,行为具有攻击性。附近大楼的居民说:他会敲我们的门并说“黑人女孩”。我的姐姐呃(她这样称呼他)也很生气。这个昵称是你的吗?他刚刚摸了我弟弟的头发。唐先生表示,事发后,他曾多次报警并向当地居委会和社区物管反映问题,但至今没有任何反应,也没有正面回应。无奈之下,他只得与对方争辩,还被对方咬了一次。因为害怕,老两口只能在外面租了一套房子,让儿子暂时住进去。事发四个月后,此事仍悬而未决。陕西新居区工作人员:她(陈女士)当时正好来到居委会,我就问能不能坐下来谈谈。他说不行,所以就直接拒绝了我。他没有接我们的电话,他的女儿在国外。求助:唐先生:我去居委会五六次了,得到的答复是我们会解决这个问题。协调,然后就没有声音了。陕西小区工作人员:这个最好是在警察在场的情况下进行。我们居委会不能单方面协调。需要多方共同见证。求助: 唐先生:我也去找过恒富的物业,他们说损坏物业就要赔偿。记者:现在工资发了吗?求助: 唐先生:没有,他说要工资,但也需要协调。但物业维修中心表示此事与他们无关。恒福物业维修中心工作人员:我该协调吗?你的隔壁邻居会发疯并打破东西。我应该怎么办?这是不可能的。记者:这是破坏公物。你不让他付钱吗?就让他这样吗?恒福物业维修中心工作人员:你们是办理流程的公司,这件事与你我无关。记者报道了情况湖南当地街道办事处。居委会一位负责人表示,唐先生所言属实,但双方矛盾的焦点可能就在厕所使用分配上。此前,辖区正在搭建调解平台,但困难是陈女士独自一人居住,经常早出晚归,与外界脱节。他的至亲也在国外,所以代祷一直持续到现在。陕辛邻委会党支部副书记陆远:我们第一时间给他打电话,但没有接电话。我们拜访过他好几次,但没人在家。我们向警方报案后,多次拜访过他,并找到过一次这位邻居。据他介绍,因为家里卫生间是共用的,他觉得卫生间里的所有东西都是唐先生的,他想把东西放进去。我们还想搭建一个平台来举办调解会ing,他当时就同意了。后来我们的网格员跟他说起调解会的时间时,他却反悔了。一位物业经理告诉记者,目前,他们已经修复了卫生间损坏的部分,由于损坏严重,可能需要安装浴缸。修卫生间的总费用约为3000元,将向违法者陈女士索赔。 “我们发现存在人为损坏的情况,未来我们也想与其他方进一步协商,如果协商不成,未来我们也会考虑提起民事诉讼。”今天中午,在记者的建议下,居委会和街道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齐聚一堂。这时,陈女士终于来了。对方承认对唐先生占用过多存储空间不满意;此外,他还想重新划分和改变浴室,但他的要求尚未得到回应。客户: 陈女士:我告诉过你几百次了,一个人必须使用一半的浴室,而每个人都必须将其移走。我可以和我们家人分享吗?来人,你把它拿出来,我要放洗衣机,我要装一个抽水马桶,独立卫生间,装两个抽水马桶。当事人称,陈女士的女儿已回国,今后将尽力联系陈女士的家人,让双方重新回到谈判桌前;街道司法所表示,将搭建“三办联动”平台,组织律师协调法制教育,希望化解社区内部矛盾。法律人士表示,虽然起因可能是邻里矛盾,但陈女士触碰了法律红线。杨邹华律师:任何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行为,实际上都是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。从他自己在居委会的谈话来看不过,目前居委会的判断还没有上升到精神病的程度。她可能会受到《治安双关法》的处罚,所以希望这位女士或者她的家人积极处理。考虑到陈女士常年独居,亲属又在国外,律师建议,有必要同时做好护理工作,了解他内心的真实意愿。这可能是问题的解决方案。我希望问题能尽快得到解决。如果你“急、难、急”,长按识别下图中二维码《新闻广场》《同心服务平台》↓ gan 编辑:徐露露 视频编辑:顾家伟 摄像头:朱勇 编辑:季明